2014-08-06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一、招聘对象
具有洛阳市(含八县、偃师市和吉利区)户口、洛阳生源或者在洛阳进行人事代理的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14年洛阳市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以下简称“文职人员”)岗位共招聘60人。
三、岗位安排
安排文职人员在技术保障类岗位工作。
四、招聘条件
报考文职人员,除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学历、专业(见附件1)等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从事文职人员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至1996年1月1日前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