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浏览5000次 转发500次

2013-09-30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

   申论为河南公务员考试必考内容,主要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考试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特搜集了一些申论热点供考生阅读,针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考生若想更多了解申论解题技巧,可直接参考2014年河南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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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
  8月20日,北京警方根据群众举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拉开了严打网络谣言的序幕。
  9月9日,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网上发布诽谤信息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达到500次以上的,构成诽谤罪。这是首条针对网络造谣、传谣的相关司法解释。
  【影响】
  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严重侵害公民切身利益,引发公众恐慌,甚至破坏家庭、诱发犯罪,败坏社会风气,扰乱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多数谣言刻意捏造政府工作人员不当行为,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及公信力,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危害,甚至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必须加大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切实净化网络环境、保护群众利益。
  【原因】
  网络谣言泛滥成灾,有其深刻的现实根源:
  第一,某些不法分子道德败坏、利欲熏心,通过造谣、传谣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目前,中国处在社会转型期的特殊阶段,在一些社会领域矛盾较多,人们的不满情绪较浓厚。某些不法分子发现,通过捏造一些谣言,能够获得很多的支持与赞同,甚至能够“走红”进而谋取利益,便一发不可收拾。
  第二,网络时代的大背景,是重要条件。当今中国,网络普及率不断提高,网络已成为大多数公民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网络的发展为谣言的制造、传播等创造了极大便利条件,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形式不断出现,导致谣言传播的速度呈几何倍数递增。
  第三,一些媒体为追求利益博取眼球,泯灭了职业道德,忘记了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一些新闻媒体为了追求更高的点击率、收视率、阅读率等,不惜牺牲新闻真实性甚至故意造谣、传谣,有的甚至公然炮制虚假新闻来达到吸引受众眼球、谋取私利等目的。网络上的谣言、虚假新闻被一些传统媒体不加核实加以传播,严重损害了整个媒体行业的公信力。
  第四,有关部门对网络监管不力,对谣言打击不力。网络谣言泛滥成灾,群众呼声热烈,而有关部门却迟迟不作出有利回应。专家多次呼吁建立谁提供发布平台谁负责的网站责任制,但一直没有看到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就连曾一度被寄予厚望的网络实名制也因为利益干涉等原因大打折扣,某种意义上放纵了谣言的蔓延。
  另外,西方某些势力对中国的网络侵蚀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对中国进行文化输出及渗透,甚至在中国收买“代言人”,这都是值得政府和民众警惕的。斯诺登披露的美国政府的“棱镜计划”让我们看到了美国网络监控和渗透的冰山一角。
  【措施】
  第一,加强网络法规建设,依法从重打击网络社会谣言造谣者。让造谣传谣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让更多人认识到此乃法律禁区;让公民或组织受到谣言侵害时,能拿起有利的法律武器捍卫权益。因此,有必要实现互联网相关法律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更紧密的衔接,提高造谣传谣者的违法违规成本,以法律的权威去约束虚拟世界。
  第二,加强网络监管,提倡文明上网。通过多方面的宣传,让每一位理性公民都认识到,没有无边界的自由,任何言行都不能超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广大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基本权利的同时,也应提升自身素养,强化责任担当,抵制网络谣言,维护舆论环境,让网络谣言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三,建立网络媒体自律机制,提高网络媒体的行业自律水平。建立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自律机制,制定明确的奖惩机制,全面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第四,政府应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工作,及时公开披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为什么网络谣言泛滥,很大一个原因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得不到正确的信息。因此,应该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有权威准确的信息谣言,让谣言无处藏身。
  打击网络谣言的工作,势在必行而又任重道远。希望此次整肃工作能成为一个系统工程,有完善的法律规定,有完整的工作机制,获得长久而长期的效果,还人民群众一个文明的网络环境,给青少年网民一个健康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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